反映四平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杨俊违反公序良俗
网友:何光玉
2025-12-08
尊敬的领导!我反映投诉四平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杨俊(身份证后四位:2415),作风与道德操守问题。 起因:2017年12月其利用身份便利通过单位相关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申请办理贷款用于资金周转,后续却恶意拖欠拒不处理逃废债。我方对此一直抱有幻想,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给我们一个说法。可等来的只有绝望。杨俊个人行为,不应当把公职人员身份介入进来,应当以他杨俊的居民个人信用去进行举债,杨俊享有国家优厚的薪资福利待遇却侵占民众财产,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败坏单位形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第(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给予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对问题职工进行约束处理,行使监管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