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反映的“伊通三中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需要交纳保证金;法定节假日没有法定可言,学校想放几天放几天;学生交饭费吃不饱,而且必须交饭钱,饭钱是否被老师贪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转交伊通县教育局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校要求学生交保证金的问题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四平市无烟校园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有教育学生禁止吸烟、禁止早恋、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等违规违纪的责任,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并没有对违规违纪的学生收取保证金,保证金是学生自己向家长索要零花钱的借口。
二、关于占用节假日问题
2021年4月14日下午(星期三)—15日(星期四),因高中全体教师参加“吉林省普通高中省级教研共同体”新课程、新教材暨“伊通高中主题教研日”活动,高中学生需要放假1.5天,伊通三中经请示伊通县教育局批准后,伊通三中利用五一假期补回因参加活动使学生休息的1.5天,因此伊通三中不存在占用节假日上课问题。
三、学生交饭费问题
伊通三中在保证学生每一餐都能吃饱吃好的前提下,对食堂每月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本着非营利性的原则,收取学生伙食费。
经与信访人电话沟通,其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