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四平市郭家店镇高级中学家长反映的学校强制要求学生不许烫发的问题,教育局和学校高度重视,现对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二条规定: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梨树县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规定:男女生不准染发、留怪发,不准男生留长发。根据以上规定,为规范学生行为,郭家店镇高级中学对学生日常穿着打扮有严格要求,绝对不允许烫发。学校把此要求通过班级群等方式已经向学生及家长做出说明。
经与反映人联系,给予反映人耐心细致的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满意。
梨树县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