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女士:
您好。通过您的留言,我们深切体会到您对国家和人民的热爱,以及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热切期待。下面,就我国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与您做简单交流: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是,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任何人不能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开展宗教活动中,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当代中国特色。
广大信教群众要加强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提高法治意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向宗教事务、公安等部门报告。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进“五个认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