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我向市长说句话
  • 办理动态
  • 答复排行
  • 市长热线
    工作内容 办理情况选登 公开电话情况专报
  • 办理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2020-05-21
    您好!依据铁东区答复意见,人社局审批退休金额未变,调减部分无法说明,具体情况请咨询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 网友留言
    诉求铁东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的规定,恢复被调减的待遇
    网友:罗守智
    2020-05-18
    市人社局: 从贵处12333回复告知:“您的问题请与社保局沟通协调”因此今日与贵处去函,请贵处针对本人的投诉给予沟通协调: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冒用:四东监联发【2014】1号和吉人社办字【2016】7号(简称“两文件”)。谎称依其规定,于2019年4月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进行现有待遇调减。 多次向铁东区政府咨询“两文件”中哪条哪款作出对养老保险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现有待遇调减的规定?并声明:能提供,立停上访,至今未答。 对养老保险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进行现有待遇的调减违反了《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一条(四):“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的规定。 因此诉求铁东区认真执行(国发〔2015〕2号)第一条(四)的国家规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被调减的待遇给予恢复。 诉求人:2004年退休教师罗守智2020/5/18 
  • 发布评论     我要评分     查看评分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5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主办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承办

吉ICP备11005874号-1 网站标识码 2203000001

四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中文域名: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0434-12345

版权所有:四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434-326625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