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四平天成玉米有限公司5月31日买断人员,社保局说这样的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可又说,我虽然在以前单位四平精化有限公司自动离职,但原单位向社保局把我社保补齐时已经是今年二月份,此时天成玉米已陷入破产状态,所以不能按买断人员算,也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我很气愤,那我的失业算什么状态?我在这两家公司工作时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也都交纳了各人应承担那部分社保,何况公司欠社保局的钱跟我各人有什么关系?怎么能把帐算在我头上呢,我申领失业金是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的,合理合法呀,所以我申请恢复我申领失业补助金的要求,或者同意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如果不能我将申请劳动仲裁或继续上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