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交管大队让向司法局申请复议,如不在四平市受理范围请转双辽市司法局受理(第2页)
网友:刘杰连
2022-10-17
2、交管大队以实施条例第24条为由拒不设调头信号灯是蓄意歪曲法规要义!实施条例是为贯彻落实交法而做的细化的用以指导相关部门设置必要的设施、提示等以帮助路人理解并熟知遵守相关规定,而不是藏着掖着法规伺机等着处罚路人因不知情而违规以增加收入!交法、实施条例的根本目的是让路人遵守法规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交通安全!所以,这些法规实施前后都需要宣传普法,并及时设置相关设施采取相关措施提示路人交通中遵守,路上各提示标牌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体现!而唯独看不到双辽市是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双辽市应该深刻反思知错就改!相关的规定像禁止左转的同时禁止调头等规定需要辅以具体的管理设施即设信号灯或设标牌,列明通行的具体要求,何时何情况可通行或禁止通行,没有具体设施,法规是无法实施的。没列明的就是不限制,这在别的地方都是这么执行的,对调头、右转有要求的都明确列明了需看哪个信号灯,清楚列明红灯或绿灯可以调头,不列明的都不限制!交法、实施条例都是全国的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理应一致,只有双辽市如此蛮不讲理显然是交管大队对法规理解错误,理应即刻改正!如果交管大队认为这些路口有必要限制调头请上级责令相关部门在这些路口设置调头信号灯或设调头看左转信号灯的标牌。让路人直接看对应信号灯或看标牌是最易理解法规的最简单有效的实施措施,能够让路人明明白白的遵守法规,而不是需在路口猜谜,彻底消除不必要的不安全因素,切实维护交通安全,并且如果是开始就设左转、调头合一的信号灯不增加成本。双辽市理应即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