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四仲网字第16321号效力的异议
网友:叶兰兰
2025-11-28
尊敬的领导:
本人和申请人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但本人和申请人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未签订补充协议,但四平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虚假补充协议约定,确定具有管辖权,符合立案条件,导致本人被异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本人认为四平仲裁委员会不具有该案的管辖权,存在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基本权利,现对四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四仲网字第16321号效力存在异议,还盼领导能帮助撤销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