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七马路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网友:张某
2021-03-09
个人情况:成年人 想改姓名 随母姓 去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一直被拒绝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七马路派出所一直以成年人不能更改为理由拒绝我的合法合理请求 本人受过良好教育 一直遵纪守法 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也查过相关资料 我的请求也许会造成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增加 但是我的诉求是合理的 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我一个合理答复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