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事件报警恳请调查
网友:左晓兵
2024-12-03
四平市公安局:
辽宁省昌图县下二台镇幸福村7组村民周某(身份证号2112241960********),该人2024年7月21日早六点,乘坐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上二台村庞某某(电话178******88)驾驶的白色金杯商务车去四平市六中附近东北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工地打工。当天9点30分,工地负责人安排庞某某用车将周某从四平市送回家,庞某某等人没有进院直接走了。到家后家属发现周某左腿有伤,经四平市第一医院检查为髌骨粉碎性骨折。
周某称自己是在工地搬运材料过程中摔倒导致受伤。之后周某方投诉,经过四平市劳动监察大队、四平市住建局、应急局等部门调查,工地现场负责人刘某某(电话153******33)表示不认识周某这个人,不知道这个事,不承认周某在该工地受伤。目前经上述政府职权部门调查,无法得出确定结论。
因为周某在四平市六中附近东北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工地打工过程中,出现髌骨粉碎性骨折的人身伤害事件,怀疑周某在工地打工过程中发生工伤或遭受不法侵害,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侦查。家属可配合提供有关线索。
报警人:左某某 177******49(亲属)
翟某某:151******10(周某妻子)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