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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2024-10-29
    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 1.“空气能外机是否构成违法建筑问题”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建议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
      2.“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综上,建议留言人依据上述条款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
  • 网友留言
    私自在居民楼前安装多台大型空调外机
    网友:陈宇
    2024-10-25
    四平发展集团,私自安装14台大型空气能外机!!!
    地址:铁东区紫气大路华城锦唐小区楼下,与华城锦唐小区仅一墙之隔。空气能外机24小时不停运转,噪音极大,在家中关窗也能听见很大噪音。多次与四平发展集团负责人协商,将设备拆除移走,四平市执法局工作人员也到场检测,证明噪音确实已经扰民,但发展集团采取的措施是加装简易棚顶等。。。根本起不到作用。现向市住建局举报,四平发展集团此举是否构成违法建筑!申请拆除移走!还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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