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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2025-07-05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及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小区电梯作为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属业主共有,物业需在符合法律规定和业主共同意愿的前提下管理使用。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投诉举报处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是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处理的活动。”的规定,如物业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建议您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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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住建局管理四平海银物业弘博物业控制门禁,变相梯控电梯行为,侵害业主权益,致使我不能回家。
    网友:张聪
    2025-07-01
    请住建局管理四平海银物业弘博物业变相控制门禁,梯控电梯行为,侵害业主权益,致使我不能正常回家。此问题我多次投诉未能妥善解决,住建局形同虚设,职能部门不履职不作为不依法办事,我多次反应问题,住建局认为物业变相控制梯控和门禁的这一行为合理。政府部门办事未依法律法规处理 是否属于渎职?小区物业不经业主同意,私自小区电梯安装梯控,属于不合法行为,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门禁电梯是房屋(住宅)的一部分,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使用障碍,限制业主使用电梯自由出入。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按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其无权利用门禁、梯控等措施逼迫业主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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