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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2025-07-05
    您好!您所反映的漏雨问题,建议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以下严重危及人身、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应急使用方案,也可以由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人提出应急使用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物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一)屋顶、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 网友留言
    请住建局管理四平市海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海银9号阳台屋顶漏水不处理,
    网友:张聪
    2025-07-01
    我买了四平市海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平市铁东区海银9号17号楼1单元701,并于2019年装修入住,在2019年装修后就发现阳台棚顶下雨就开始渗水,此问题从2019年屋装修开始至今我多次反应给物业叫他们处理协商维修,在2022年7月时物业管家现场联系了工程人员说过来维修至今没有下文了(有录视频为证),物业2025年6月答复说不归他们管,阳台棚顶渗水漏水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也导致我无法居住,海银9号小区房屋墙体渗水是个普遍情况,多个业主反应此问题,物业开始口头答应处理,现在以过保修期为由开始推脱,这是他们计谋好的,一个好的房地产企业出现问题积极解决而不是打通关系封杀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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