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四棵树乡人民政府按照中共梨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梨农组发【2019】1号文件《关于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通知》及四棵树乡人民政府四政发【2020】8号文件《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通知》意见,在全乡开展收取账外地承包费用工作。 中共梨树县委梨农组【2019】1号文件及四棵树乡人民政府【2020】8号文件规定: 1、(一)集体的预留机动地;农户自愿退包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多出的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都属于其他方式 承包范围。 2、依据四棵树乡人民政府【2020】8号文件第三条,其他方式承包费的收取,收费标准规定承包期限为一年的每公顷承包费3000元,承包期限为三年的每公顷承包费2000元。 3、依据中共梨树县委梨农组【2019】1号文件、四棵树乡人民政府【2020】8号文件具体规定,收取确权证书面积以外多出的土地面积是按文件规定的正常收费,至于每公顷交费3000元还是2000元,要根据农户本人的承包年限确定,是正常合理的。 4、逾期不交收取滞纳金10%-20%是各村委会经群众代表讨论自行决定的催收催缴的工作手段,是群众大会讨论制定,自行解决。 五、落实情况 此意见已责成长山堡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 向张某某解释,并做好稳定工作,张某某如不同意本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梨树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