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的“基础热费”和“滞纳金”
网友:李梓铭
2020-07-30
我在梨树镇内西街有一处门市,为上下两层210平米,2006年购入,在购买该房屋时,房屋的供热管道已经是拆除状态,今年想接入供热管网,到梨树县盛大热力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刚开始被告知要缴纳2006年至2020年15年(不知道怎么算出的15年)的“基础热费”2万余元,第二天,接到热力公司电话号码04345234473打来的电话,说是算错了,不但要缴纳2万余元的“基础热费”,还有什么“罚款”总计是4万余元,我说你们作为企业,是没有权利和资质罚款的,听到这种质疑,工作人员又改口了,说是14年的“基础热费”2万1千余元和“基础热费”产生的“滞纳金”2万6千余元,总计4万余元;本人在这里有几处疑惑:1、据本人了解:“基础热费”是在供热期报停的情况下由于左右邻舍温度达标,会导致“不供热户”的温度也会同正常供热下的温度基本相等或一样,所以叫“基础热”,但我家左右邻舍在2006年至今均没有要供暖,根本没有供热公司所谓的“余热”;2、不要供暖还要缴纳“基础热费”和“基础热费滞纳金”是否有政府或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或者明文规定?以下是我的诉求:1、要求供热企业出具政府或有关部门下发的相关“基础热费”和“基础热费滞纳金”收缴办法以及收缴额度的法律文书、文件或规定。2、如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文件或规定,要求供热企业及时纠正错误,主动关注并解决客户请求;3、疫情肆虐,我们在市、县两级政府的英明领导下,经济不断利好发展,希望梨树县盛大热力有限公司不要在全民发展经济这条快车道上再给客户人为的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