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督办单收悉:梨树县东河镇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编号流水号20210137
二、回复内容:
1、发信人自然情况及诉求
冀某某,女,户籍:辽宁省沈阳市人。
反映:未与本人联系,就给土地确权,违背确权相关政策,导致土地面积减少。要求政府帮助解决。
2、核实调查情况
经核实:反映人冀女士反映其姥姥郑某家土地相关问题,郑某户籍梨树县东河镇某村居民,2000年搬离户籍地至沈阳。土地确权时反映人否认参与相关丈量、签字等事宜。
3、政策依据
按照确权时相关政策依据,实事求是。
4、处理意见
东河镇人民政府责成东河镇农经站、事涉东河镇赵某村及相关部门联合,即日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如事实像冀女士所述,必须按照确权相关政策及程序给予重新丈量土地,丈量结果达成共识;同时形成涉案相关人员规范组织处理意见。期间案件进展情况随时与反映人沟通。
5、信访人态度
反映人冀女士表示:上次确权我们没有参与也没有授权其他人,不认可结果,如果重新丈量土地,我们会有人参与,公正合理,无论丈量多与少我们都认,同时不想等到时间太久;针对东河镇人民政府初步处理意见暂时表示认同。
梨树县东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