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梨树镇收到了转来的督办单,梨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人吴某辉为梨树镇苗圃村应届毕业生,就读于新疆大学,目前正在考编,在辽宁省沈阳市居住,未提供市县两级团委要求的转接材料就进行了网上转接,所以被驳回。
二、吴某辉用133xxxx2775的手机号在2023年6月3日星期日、6月5日星期一同梨树镇团委的负责人打过电话,但一是由于周末,二是由于全县当时正在举办运动会,作为运动员正在参赛未能及时接到电话。目前已经电话联系了吴某辉本人,并对其进行了解答。
梨树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