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媛2009年8月办理退休,属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前已退休的人员,应按原事业单位退休政策重新核定退休费标准,因贾某媛退休时梨树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划归省垂直管理,当时省人社厅只审批了退休资格,没有审批退休待遇,而该单位现在又划归回地方管理,不属于省垂直管理部门,经我局与县政府及人社部门多次积极沟通协调,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贾某媛按照梨树县退休人员标准重新核定退休费。原核定贾某媛2009年8月退休初次待遇为959.05元,本次重新核定贾某媛2009年8月退休初次待遇为1167.00元,但张某利对重新核定的退休待遇不满意(要求将生活补贴708元/月加到退休初次待遇中),造成无法纳入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待遇标准确定后我局才能将贾某媛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关于张某利反映的高级技术工人生活补贴708元/月一事,因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属于人社部门业务范畴,我局无法确认贾某媛是否应该享受此待遇。我局从2021年末至今多次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目前此案件已由县政府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上报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待遇标准确定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