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作为、不依法履行职责。
网友:张丛利
2023-09-25
梨树县社保局2023年9月25日的答复与事实不符,且使用的吉人社联字【2019】62号文件是错误,应该适用吉人社函字【2019】94号文件。
1、吉人社联字【2019】62号文件,是解决关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与本案无关。
2、吉人社函【2019】94号文件,该回函是各地社保局,将本辖区事业单位不应该参加企业保险,而参加了企业保险问题反应到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国家人社部、国家人社部回复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协调一致并经省政府同意给省社保局的回函。
3、贾某媛的退休工资,无法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是社保局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审批生效三个月的,退休费审批表涂改成退休审批表,伪造其1992年1月失业后纳入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系统造成的,与人社部门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