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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5-06-18
    留言人其母亲晁某1997年在孤家子村三组(董屯)分得1口人土地2.15亩(孤家子村未确权),1998年又在大林子村五组分得土地1亩(其弟户内)2025年6月上旬董屯村支部告知留言人一人不能分得两份土地,确认其自愿留存哪块土地,本人同意放弃大林子村或孤家子村的一方土地。
    6月16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告知办理结果,反映人表示满意。
  • 网友留言
    土地留存问题
    网友:田丽
    2025-06-12
    您好,我想咨询土地弃权问题,我母亲分别在梨树县孤家子镇大林子村和孤家子董屯有土地,现董屯村支部让其签一份土地弃权证明,称后续出政策董屯村土地买断,让其确定留存哪份儿土地,请问国家现在有这样的政策吗?如果签土地弃权证明,大林子村的土地是否还在?请上级部门烦请回复具体解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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