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某的父亲祝某某,身份证号:22032219xxxxxxxxxx,住梨树县胜利乡。
祝某的母亲李某某,身份证号:22032219xxxxxxxxxx,住梨树县林海镇。
祝某有两个姐姐,其本人为超生人口,超生人口缴纳罚款后分给半口人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该项政策规定。
梨树县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领导小组梨稳地文件[1997]2号(梨树县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政策的完善意见)规定:"婚后的女方(有工作的除外),嫁给县内的,应将户籍迁到丈夫户籍所在地,确定土地承包资格,在户籍界定时间内不迁出的,只给667平方米基本口粮地”。
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其父亲祝某某、母亲李某某均系梨树县县内人口,依据梨树稳地[1997]2号文件规定,祝某与其母亲李某某应将户籍迁到其父亲祝某某户籍所在地进行分地,故祝某在林海镇不具备土地承包资格。在土地延包政策出台后,林海镇将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政策办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