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双山镇中心校李*雷
网友:王诺远
2025-07-23
领导您好,请政府部门仔细阅读该信件内容:
李*雷,系吉林省双辽市双山镇某校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学校给其提供相关盖章材料,在我处拿了一笔款,用途是学校建设用(塑胶跑到,办公设备)。我处留存有当时签署相关合同及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均带有单位公章。2016年5月份以学校名义借款,截止目前逾期9年,将近2.5万未还。
在此期间联系该同志李*雷一直未联系上,爱理不理,后来考虑借款人是学校人民教师,而且是党员,不会做出此等,见利忘义、影响党风党政、影响学校名誉,后续我们了解到李*雷家人生病答应减免息费,谁知后序此人直接失联,电话拉黑。1.期间联系李*雷,李*雷说他不好过,大家一起死,要弄死我们子女,我们觉得事情不是偶然,才申请反映希望上级部门领导百忙之中协助处理,作为一位人民的教师,理应为人师表,其自身都存在问题,怎么教书育人,连修身齐家的基本都没做好、最基本的素养都没有,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我觉得单位不管是对自身形象的考虑,还是对教职人员方面的考量,都应该批评督促教育他诚实守信,积极解决问题。2.李*雷这样的一个行为,会不会对以后学校产生更大的工作隐患,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希望各个领导提前有个准备。 诉求:1.希望领导督促学校及个人,归还建设的贷款。2.希望各个领导警示教育该同志李*雷。 我方让步,李*雷个人、学校建设为由的借款后续的利息我们一分也不要,就当做好事了,支持教育工作了。希望把剩余的本金归还给我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