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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6-01-12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已联系辽北街道办事处,其答复如下: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物业了解人行道是开发楼盘时就已经规划好了,售楼时就已经建好该人行道,已经无法更改。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 网友留言
    违规修建人行道
    网友:曲先生
    2026-01-12
       小区内紧挨着我家山墙外就修建了一条人行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规定,人行道距山墙面的最小距离应为1.5米,我已反映多次,却始终没有部门给处理解决。希望有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决,不能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
       我家的住址双辽市上品尚城C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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