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梨树县政府责成梨树县刘家馆子镇政府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此次土地确权,韩家村委会按照中共梨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梨农组发《2019》1号】《关于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通知》文件、刘家馆子镇【刘政发《2019》86号】《刘家馆子镇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承包方已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由承包方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 反映人所反映的其公爹、婆婆二轮土地承包分得的基本农田,由于其公爹(本户最后一人)已经去世8年之久,纯属“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村委会将地收回归集体所有,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 谢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