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向其详细解读了四平市养犬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5月1日《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行政执法局按照《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努力做好养犬管理工作。针对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市行政执法局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规范: 一是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督促全市各级养犬管理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以点带面,多方位、多角度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尤其对办证率低、违法养犬行为多发的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规定,积极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气氛。 二是督导两区城管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对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进行集中整治。两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以居民小区、广场公园、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巡查管理,依法查处因遛放犬只破坏环境卫生的的行为。 三是公安机关负责对城区内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谢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