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答复如下:
尊敬的孙先生您好!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由于我市在2020年5月1日出台《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时是我省各地级城市中第一个出台的规范养犬地方性法规,当时在我省内没有其他城市可以参照的规范标准,所以我市参考了哈尔滨、济南、金华、兰州、嘉兴等城市标准,特制定出我市《四平市禁养犬名单》及《大型犬只禁养标准》,大型犬体高标准前期已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出于对安全因素的考虑,最终确定为身高超50厘米、体长超80厘米为大型犬只禁养标准。现实施过程中,会结合我市养犬情况,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如有其它问题,可与市行政执法局犬只管理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434-360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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