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经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22年3月以来,留言人无故旷工三个多月(3月1日至6月13日),按照《四平市2021年引进人才协议书(基层服务岗位)》第7条“擅自离岗超过15天的,人才引进单位有权解除本协议予以辞退,并取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规定,中共市委组织部对留言人予以辞退。
留言人于2022年1月、2月一直驻村,按照驻村工作相关规定,包保单位予以发放驻村补贴,但需要本人按照程序向包保单位申报,待手续齐全后由包保单位统一发放,不存在不予报销问题。留言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签订的《自愿被辞退申请书》中已写明“因不能履行‘四平市2021年引进人才协议书(基层服务岗位)’要求,同意被四平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辞退,并退还3月、4月、5月所得工资”,所以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从3月份开始为其停薪。缴纳社保部分是从个人工资部分扣除缴费的,因3月份已停薪,所以留言人不再享受缴纳社保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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