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兽药(转办农业农村局)
网友:王先生
2023-11-14
投诉举报兽药(转办农业农村局)
被投诉举报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曹兽医兽药店,地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十二街坊(西街)统一信用代码: 92220323MA15TXPC9U。经营人;曹海峰 联系方式:13689745125
请求诉求事项;.1.恳请你局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2,能接受组织调解处理.,责令被投诉举报人停止销售并下架违法产品。
事实和理由
1.2023年11月7日,本人通过快手购物平台在改企业经营的店铺,花费100元购买到该公司销售的“百毒通灭”一套(订单编号:2331100046099094)
2.收到产品后发现,产品包装写的是兽药该产品是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却有诊断调节动物疾病的的功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72条第一款定义产品是兽药,须按《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应当按照假兽药处理。另外《饲料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对饲料宣传兽药功效和作用。被投诉举报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请你局依法查处。
此致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1.产品实物照片,购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