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留言,经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四平中*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三道林子村(与信访人居住地三*新天地小区直线距离约550米),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垃圾800吨,配置两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和两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2011年8月组网发电,全年可以处理四平市区、双辽市、梨树县城市生活垃圾垃圾22万余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一台垃圾焚烧炉正常使用,另一台由于垃圾量减少处于停用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约400吨,烟气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该公司每年对“二噁英”开展自行监测一次,2023年10月18日、19日分别开展了监测,结果均在0.1纳克/立方米以下(排放限值为0.1纳克/立方米),无超标情况。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气味扰民问题,2023年9月15日该公司已将沼气接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后高空排放。根据监督性监测计划,2023年12月16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二噁英”进行了监测,目前正在等待监测结果(大约1个月左右)。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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