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四公交认字【2025】第0279号)存在异议
网友:郭琦
2025-09-16
2025年3月26日9时左右,我丈夫将车(吉CXB492)停放在师院果园街师大正门侧边.晚16时30分左右,发现车左后保险杠上有剐蹭痕迹后报警。事故大队接警人苏姓工作人员接警,电话通知我事故大队处理.2025年7月16日,12345热线投诉过后,才找到对方车辆,出具责任认定.收到责任认定后我立即对责任认定的内容提出了异议:1.为什么在发生事故后对方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选择弃车离开,是否存在酒驾行为;2.车头撞车一个司机会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停车以后对方数次检查自身车辆?3.事故责任认定中为什么没有提及对方弃车逃逸.4.为什么事故发生后3个月后才出具责任认定,不投诉不处理还是出警人与对方当事人“另有隐情”.时至今日也没得到解答;5.对于事故认定中所应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不认可,适用条例与法律产生冲突所以不认可;在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实施条例,当实施条例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6.望事故大队重视诉求,逐条答疑解惑;7.回复前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解释.要求就是依法追究对方弃车逃逸的责任!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