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留言,经铁西区政府责成住建局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目前查到的资料,居民安装私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对于物业企业的配合没有相关强制性要求,因此我单位无权强制物业同意安装。建议业主与物业企业积极协商,协商无果可以保留相关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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