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依法、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阚玉梅
2025-10-12
我是一名市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曾因公致精神障碍,在单位工作中,长期遭遇不公正对待,具有持续性、恶意性、系统性、群体性特征,明知我有精神障碍,还依然硬性剥夺宪法赋予我的合法权益,已远远超出个人纠纷范畴,严重违背《精神卫生法》。我曾尝试通过单位内部渠道沟通,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特殊性,我对通过何种法律或行政程序维权感到困惑,不清楚应选择何种法定途径。因此,恳请市政府能依据相关法规,为我指明:
“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当合法权益受到单位侵害时,在四平市具体应通过什么流程、向哪个具体部门(例如:市人社局、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启动维权程序?”
盼望您的明确指引,能让我依法、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具体而清晰明释。12348我已经求助过,他们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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