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迟某
网友:王先生
2025-06-04
领导您好,请政府部门仔细阅读该信件内容:
迟某系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学校给其提供相关盖章材料,在我处拿了一笔款,用途是学校建设用(塑胶跑到,办公设备)。我处留存有当时签署相关合同及本人提供相关证明。2017年9月份以学校名义借款,截止目前逾期7年,奖金将近4万未还。
诉求:1.希望领导督促学校及个人,归还建设的贷款。2.希望各个领导警示教育该同志迟某。 我方让步,迟某个人、学校建设为由的借款后续的利息我们一分也不要,就当做好事了,支持教育工作了。希望把剩余的本金归还给我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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