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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6-05-07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如下:依据《四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园林绿地、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私设锥桶和石头以及钉制铁链等障碍物。已电话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已知晓。
谢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网友留言
请提供铁西区哪些道路旁商铺可以在门口摆摊?
网友:窦万君
2026-04-30
尊敬的铁西区领导!
我有一家便利店位于铁西区非主要路旁,在门口人行道里侧摆货(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以促进销售,目的是维持生活,而城管以占道经营为由不让摆;可是海银帝景东侧(师大西街)白天有在路旁摆摊卖水果、晚上在门口烧烤摆桌。执法反差这么大请答复,同时请求提供铁西区哪些路旁商铺可以摆摊的明细?建议公平公正执法,体谅弱者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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