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四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四平市地震局行政编制7人,员额1人,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科技监测科

  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和部门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秘、信息、信访、财务和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审计、统计、监察等工作。

  科技监测科: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地震应急与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震情趋势分析研究、地震趋势会商,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区划工作;负责工程爆破备案工作;负责地震台网建设和技术改造; 负责地震宏观观测、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地震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市、区地震部门和地震测报站(点)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震害防御科: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编制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技术规范; 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书库地震、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审核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及其它建设 工程的抗震设防并监督检查,拟订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组织对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 究与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区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