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缴款挂账,不及时上缴。有的单位将应缴财政款或违规收取的费用挂在往来款项中,并从中列支各项费用,有意隐瞒、挪用或滞留上缴财政收入。 (二)旧账不清理,久之成坏账。财务人员与领导不及时沟通,没有及时提醒单位领导清理往来款项,使业务处理衔接不上,导致往来款挂账余额越滚越大,旧账未清理又挂新账,笔数多,清理有难度,久而久之形成坏账。 (三)虚列或少列支出,随意调节财务收支。有的单位虚列预算支出挂往来科目,以减少当年经费结余或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
(四)专业素质弱,账务问题多。个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未按财务规定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不正确。调换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没有详细了解、分析往来款项的真实情况,仅对账面数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