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推进我局的政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局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审计局的良好形象,现将四平市审计局政行风建设制度公布如下:
一、以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为依据,结合我局审计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二、贯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原则,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审计,秉公执法,做到不徇私、不枉情。
三、贯彻“政务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简报、通报、网络、公示栏和各类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相关信息。
四、建立政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审计人员三级政行风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实行季检查、半年度核查、年底前进行考核评定。
五、建立审计行风特邀监督员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六、严格遵守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严禁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