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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审计局   2018-02-15 15:25:00   来源:
未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经办机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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