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策要点 | 养老服务业补贴 |
| 服务对象 | 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收住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贫困居家失能老人 |
| 支持方式 | 1、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收住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2、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给予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3、对符合条件贫困居家失能老人给予护理补贴。 |
| 政策依据 | 《关于做好申报2019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四民发[2019]25号) |
| 服务部门 | 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 |
| 政策咨询 | 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0434-3355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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