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养老保障
  • 政策要点 为部分退役士兵接续社会保险
    服务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存在欠缴、断缴情形的
    支持方式

    社会保险费用中,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政府按照不超过本人服役年限进行补贴缴纳,对满足补缴条件的特困、低保退役士兵,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发〔2019〕3号)
    服务部门 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平市社会保险局、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咨询 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 0434-3627399;0434-36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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