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使用 |
服务对象 | 所有参保人员 |
支持方式 | 1.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发挥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作用,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配备,加强使用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医保基金预算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下一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指标时综合考虑。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吉医保发〔2018〕1号) |
服务部门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
政策咨询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赵丽丽0434-322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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