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返回专题首页
政策要点
鼓励企业加大教育投入
服务对象
企业
支持方式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服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政策咨询
0434-5033348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