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并联审批制度 |
服务对象 | 企业 |
支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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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1.对涉及两个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后,将相关资料分别推送至后台审批部门,后台审批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进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制度。对程序复杂的审批项目,明确每个审批部门职责,实行分段审批。 2.市政务大厅重点在企业投资和工程项目建设两个方面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先易后难,逐步深入和推广。 3.并联审批实行首办负责制,由牵头部门负责主办。市政务大厅负责督办、催办,并可组织联合现场踏查、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等现场会签或现场审批。 4.受理窗口受理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推送各有关后台审批部门办理。 5.各后台审批部门能够在政务大厅审批的,应及时审批;需例会、听证、专家论证等程序复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审批结果转至统一出证区,由统一出证区回复申请人。 |
服务部门 | 市政务大厅 |
政策咨询 | 0434-518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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