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简化企业办事流程
  • 政策要点 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支持方式

    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清单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清单。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服务部门 各级税务机关
    政策咨询 0434-51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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