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行业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交通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
2、负责编制上报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规划、落实和安排年度生产任务,负责公路路况统计、交通量调查及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3、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掌握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公路沿线设施的现状,分析、研判公路、桥梁的安全使用状况,检查、指导全市养护生产管理行为。
4、负责国省干线养护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和绿化美化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指导。
5、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管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通工作。
6、负责检查、指导行业财务工作,并及时准确地编制、审核、汇总全系统会计决算。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核定中心机关行政事业费支出计划。
7、负责全市公路和养护管理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工作。
8、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指导工作,中心机关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审核中心人员编制和工资定额及全市公路管理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10、代省局管理杨木林收费站收费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省公路管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组织机构
梁京春 党委书记、主任
李 寒 党委委员
徐国强 党委成员
李勇毅 党委成员
王 昶 党委成员
杨志勇 党委成员
三、机构职能
1.养护管理科:
负责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对各县(市)日常养护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研判公路、桥梁的安全使用状况,检查、指导全市养护生产管理行为;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通工作。
2.农村公路管理科
履行全市农村公路行业技术支持及服务职能,协助市交通运输局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科
指导、检查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公路路产赔偿和修复工作。
4.计划统计科
负责上报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年度计划;组织上级部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统计年报编制;负责战备钢梁库日常管理。
5.工程技术科
负责配合省局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管理和统计工作。
6.收费管理科
负责对中心所属普通公路收费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所属普通公路收费站的收费统计工作。
7.政治工作科
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指导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中心机关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财务审计科
负责本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行业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各项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实行财务监督。
9.人事劳资科
负责中心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职称评聘。
10.办公室
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材料;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整理、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