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须知

2023-10-20

  一、文明乘车,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互相协助,共同维护好营运秩序。 

  二、遵守乘车秩序,在指定站点依次自觉排队候乘,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得抢上抢下。 

  三、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和抱小孩的乘客,并为其让座。 

  四、乘车时应主动投币或刷卡,出示乘车凭证。免费乘车证件包括:敬老证和敬老卡同时使用、盲人残疾证、伤残军人证和伤残警察证、现役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公司职工证。 

  五、乘客上车请将钱币展开,自觉投币,自备零钞,不找零钱,如因误投,面值超过20元(含20元),请及时告知驾驶员,并于次日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交集团结算中心领取。 

  六、禁止使用伪造、转借、假冒、失效的乘车票证。禁止使用假币和残币乘车。不准在车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禁止在车上乞讨、赌博、买卖交易。 

  七、每位成年人可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含1.2米)的儿童免费乘车;免费携带物品标准:重量不超过25公斤、长度不超过2米、体积不超过0.125立方米。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物品乘车。禁止携带活体禽、畜、宠物等动物上车。 

  九、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向车内外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十、赤膊者、酗酒者、无人看护的精神病患者以及行动不便的乘客和1.20米以下的儿童不得独立乘车。 

  十一、乘车时应站稳扶好、不得躺卧、占座、蹬踏座位,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十二、爱护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严禁损毁车辆设施及站台附属设施。禁止向车辆、站台及配套设施乱贴乱画。 

  十三、疫情期间驾驶员、乘客正确佩戴口罩乘车,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十四、对无理取闹,扰乱乘车秩序,危害行车安全,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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