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聋哑学校教职工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2024-08-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建立完善我校教师的评价激励竞争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四平市聋哑学校教职工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综合考核,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抓师德、强师能,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三条 四平市聋哑学校所有在岗的教职员工。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科学性原则,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方式,力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业务能力。 

  第六条 坚持客观性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开放考核评价的全过程,公开考核的结果。   

  第七条 坚持导向性原则,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 考核内容及权重 

  第八条 考核内容及权重总述。包括教职工岗位考核(70%)和领导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30%),突出贡献三部分。 

  其中教职工岗位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此为基础进行赋分,此项为减分项,此项所得分数乘以7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领导评价和教师互评基础分为100分(其中领导评价占80%,教师评价占15%,学生评价占5%),此项所得分数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突出贡献为加分项,在总分100分基础上的进行加分。 

  (一)教职工岗位考核(所有项目总和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乘以70%。下列每一项基础赋分为百分制,再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师德师风考核(占该考核20%);教职工业务工作考核(本职岗位工作、招生、安全等)(占该考核50%):其中本职岗位工作考核(占该项考核60%)、、招生考核(占该项考核20%)、安全工作考核(占该项考核20%);教职工日常出勤考核(占该考核25%);教职工工会活动考核(占该考核5%)。 

  (二)领导评价、教师互评、学生评价(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乘以30%。下列每一项基础赋分为百分制,再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领导评价(占该考核80%);教师互评(占该考核15%);学生评价(占该考核5%)因学生特殊性,此项考核按满分计算。 

  (三)突出贡献。该项考核为加分项。此项是额外贡献的加分项,以体现突出贡献的重要作用。此项加分分三小项,三小项总和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1、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定后加满分2分。 

  2、在全国各级各类报刊进行宣传和新闻报道的(仅限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吉林日报、四平日报、四平电视台),此项满分为2分。国家级每篇加1分,省级每篇加0.5分,市级每篇加0.2分。各个级别可以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 

  3、为学校介绍引荐爱心基金捐赠(物资由评估小组定价,物资必须为全新并交予学校统一支配;资金需入到爱心基金账户后为准)等方面,每10000元加0.2分,不设上限。 

  第五章 考核办法和要求 

  第九条 各个参与考核的职能部门必须做好检查评比,并做好量化统计,各个职能部门考核都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也就是每人基础分均是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减分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学期末统一上报校办公室,校办公室根据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综合核定,然后由本人签字认定,领导签字认定,最后存档备案。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的量化考核结果必须是本部门工作的最终有效的考核结果,不能是零碎的工作碎片结果,特别要求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必须严肃认真准确无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 

  第十条 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不能做和事佬,必须要通过考核区分出等次差别,职能部门主任和主管领导要负起责任来。 

  第六章 参与考核的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参与考核的部门包括党办、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工会、康复中心、总务处。 

  第七章 具体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教职工岗位考核(包括师德师风考核、本职岗位工作考核、出勤考核、工会活动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20%),该项考核按百分制赋分。该项 

  考核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参与“三乱”活动。是否按要求写政治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集体政治学习、听党课、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党办检查政治学习笔记不按时完成或数量不够,一次扣2分,如果不交扣10分;按要求递交心得体会,一次不交者扣3分。 

  2、集中政治学习会议或党务会议(组织生活、党员学习等)。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事假在日常出勤考核项进行扣分,公假参加不上不扣分。 

  3、党员义务和党性原则方面。按时交纳党费,如果不及时一次扣2分,如果发现有妄议党妄议中央的行为和言论,或宗旨观念淡薄一票否决。 

  (二)教职工业务工作考核(本职岗位工作、招生、安全等)(占岗位考核50%权重,本项所属各项均按百分制赋分) 

  1、本职岗位工作考核(占该项考核60%权重)。是否能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有无事故和纰漏。此项考核如无扣分项可得满分的80%(加分项除外)。 

  教务处对所有教学人员和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学生处(团委)负责对班主任、舍务人员和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党办、工会、总务处、康复中心负责本部门人员考核。各个职能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工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最终乘以权重系数。所有分管校级主管领导必须对所分管部门进行考核全过程和结果的监管。 

  (1)教学人员工作考核(包括行政兼课人员,按百分制考核) 

  ①教学过程与教学实绩部分 

  备课。 教案书写要工整、规范、符合要求,内容完整,要有两周的提前量,每少1课时扣1分;课时标号不清楚,扣1分;教案内容不全面、环节不齐全、目标、重点、难点不明确一课时扣2分。无德育渗透、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的一次扣2分;教案上缺少课程表、教学进度表、点名册,各表册上没有名字或分数,一项扣1分;上课要求携带教案,上课内容与备课相一致。未携带教案的每次扣1分;课程内容与教案进度不符的每次扣1分;不按时送交教案检查的,一次扣1分;不认真写教案,伪造、抄袭、拼凑教案的,一项扣1分。 

  上课。上课迟到的一次扣2分;提前下课的每次扣2分;无故缺课,一次扣4分;未经同意合班上课,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每发现一次扣2分;上课禁止接打手机、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串课、停课,每发现一次扣2分;教师着装不得体,一次扣1分;学生反映任课教师上课不认真或知识传授有误,经核查确实存在,一次扣2分;无故拒绝其他教师听课的,或学校组织集体听课不认真影响教学、随便出入课堂的,每项每次扣1分;上课期间指派学生走出教室办事,或在上课期间接待家长,每项每次扣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一次扣2分;课堂上出现教学事故,教师不能及时有效处置,每发生一次事故扣5分;严重事故除扣分外,同时给予不同程度处分。 

  听课。教师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15节,每少1课时扣1分;每位教师要保证认真听课,不得抄袭他人教案、听课笔记,如发现抄袭现象每次扣1分;教师听课记录要齐全,有点评或听课意见,每缺一项扣1分。 

  ②教学活动部分。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业务培训等,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因病因事请假一次扣1分,公假不扣分;业务学习笔记不工整或不详实的,一次扣1分;对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的教研组实行扣分,一次扣组长2分,组员每人扣1分;基本功大田字少一页扣1分,替写扣1分;小黑板少一次扣1分,替写扣1分。 

  (2)行政人员工作考核(按百分制考核)。及时完成市局对应部门或本单位主管领导部署交办的工作,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一次扣5分,完成质量不高,一次扣3分,消极对待和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票否决;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对于饮酒者,一经发现,一票否决;不能在办公室闲聊天,尤其谈论有损团结的言论,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打折扣,争先创优。对于因工作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给单位年终督导评估造成丢分现象,或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每次活动要有方案和总结(文字、图片、视频),年终要做好部门归档工作,每缺一项扣3分;对于行政人员兼课的考核纳入到教务处考核系列。 

  (3)舍务人员工作考核(按百分制考核)。私自串班一次扣2分;当班期间漏岗一次扣4分(正常宿舍楼内巡查视为在岗,但必须保证一人在值班室,两个人可以轮换巡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不来当班一次扣10分;在岗期间(学生没就寝期间)不允许随便睡觉,发现一次扣3分;按时上岗,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清点人数,认真做好记录。每个当班人员都要做好记录,缺一次扣2分,交接班出现缺口,发现一次扣2分;每天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学生携带、藏匿管制刀具、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严禁学生玩有危险性的玩具和游戏,严禁学生把烟酒携带到宿舍内,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和没收相关物品。如果当班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主管领导、带班领导和部门领导巡查发现,一次扣3分;每天认真检查寝室卫生,如发现有学生没有整理床铺,发现一个扣1分;因为工作疏忽失职造成学生在放学后、双休日、小长假不经请假随便走出校门,发现一人次扣10分;造成走失的,一票否决,并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晚自习要在自习室组织学生上好自习,如发现漏岗一次扣2分;老师在工作中要使用文明语言,尊重学生,不允许对学生进行打骂、训斥和变相体罚,发现一次扣5分;对于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对策,不要漠视旁观消极推诿,对于打仗斗殴等突发情况,当班老师不及时处置的,一次扣当班老师10分。因为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⑷加分项(满分20分,加满为止)。 

  ①以全校课时总平均量为标准(12节)低于平均量不扣分,高于平均量每节加3分(学期以一周为单位计算课时量)。 

  ②代课工作。每代课(由教务处负责安排统计,需有两人签字)1课时,加0.2分。 

  ③代班主任工作。每代班主任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安排统计,需有两人签字)1天,加0.4分。 

  ④本年度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教研、科研比赛获奖或取得荣誉称号,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科研课题国家级主持人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参与者减半。(此项加分在评职晋级中不重复加分)。 

  ⑤学校临时交办工作。每完成学校临时交办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责成相关部门统计的学校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1次,加0.2分。 

  2、招生工作考核(占该项考核20%权重)。每学期招一名学生20分,可累计,加满100分(以学籍录取为准)为止,未完成招生任务(每学年1名学生)的该项为0分。 

  3、安全工作考核(占该项考核20%)。按百分制赋分,年度无任何安全事故100分。该项考核包括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带班值班值宿情况。如果工作中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带班值班值宿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分,漏岗一次扣20分;各处室、教室、功能室门窗、灯、电源下班后忘记关闭的,一次扣除处室、班级、功能室负责人及所属人员10分。 

  (三)教职工日常出勤考核(百分制赋分,占岗位考核25%权重,由工会负责)。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忘记签到的教职工,由当事者到监控室调取录像(提供录像截图),并由带班领导进行当天确认签字,不扣分。每学年内请事假累计5天以内的(含5天),每天扣1分;5天以上的,每天扣2分;病假(有医院证明或住院手续),每天扣0.5分;病假有诊断但不住院治疗的等同事假。旷职半天扣5分;无故旷职一天以上(含一天),一票否决;一年内连续旷职超过15天的,解除聘用合同,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对学校组织的会议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公假除外)。 

  (四)教职工工会活动考核(5%)。该项考核按百分制赋分。该项考核包括按要求参加工会活动、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缴纳会费等;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公假不扣分;会费交纳要及时,未按时交纳扣1分,不交纳扣5分;文明科室评比,表现差的科室所属人员每人扣2分;工会布置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工作的科室,一项工作未完成所属科室人员每人扣2分。 

  第十三条 领导评价和教师互评(占职工考核30%)。(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乘以30%。下列每一项基础赋分为百分制,再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然后把下列两项评价的分数相加在一起,再乘以30%即为该项得分)。   

  (一)领导评价(占该项考核80%)。校级领导负责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打分,采取百分制,所得分数乘以80%,即为该项得分。 

  (二)教师互评(占该项考核15%)。教师之间互相打分,采取百分制,所得分数乘以15%,即为该项得分。 

  学生评价(占该考核5%)。因学生特殊性,此项考核按满分计算。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教职工的综合考核结果要与评先选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岗位聘用、选拔交流等工作挂钩,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坚持优中选优,优先考虑考核评价得分较高的教师,在评先选优工作中,必须进入当年综合考核前三分之一序列,方有资格;在评职晋级工作中,综合考核分占总分的比例最低不少于60%。 

  第十五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经局机关批准的借调人员不参与考核,在评职晋级中,综合考核分使用行政人员基础分前三分之一的平均值(不包括突出贡献加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四平市聋哑学校教职工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  长 

  副  组  长:副校级领导班子成员  

  纪 检 监察:主管校级领导 

  成     员:各中层岗位领导  

  下设办公室:设在校行政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校长兼任 

  第十七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行政办公室。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2024年1月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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