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聋哑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2023-10-17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教科书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提供,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提供。同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经省政府批准,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为25%,非寄宿生贫困面为3%。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与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相同,资助面为寄宿生的45%。全面免除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二)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体,“绿色通道”、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城市在校生人数10%确定。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4.其他资助政策: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资助项目。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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