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体教师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 马福元
副 组长: 张文剑 孙伟民 申丽丽 张艳 刘洋
成 员: 吕海涛 杨影 许明 常佰慧 曹英杰
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
1. 校长:
负责主抓学校政务和校务工作。是学校安全领导第一责任人。
2.党委副书记:
负责工会、团委、党办工作。对责任部门日常安全及所组织活动负直接领导责任。
3.主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总务处和餐饮中心,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对组织的各项总务工作和保障工作的安全负具体责任。
4.主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务处和实验中心的工作。对日常教学,特别是体育课、实验课教学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师生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5.主管人事、安全副校长:
分管人事和安全工作。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对全校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6.主管德育副校长:
分管政教处工作。对学生日常安全品行养成,学生活动及卫生防疫负直接责任。
7.安保处主任:
负责上报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具体组织全体师生安全教育;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全校消防设施警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学校周边安全社会调查、评估上报。
8.党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负责全校党的事务性工作,政治学习组织,与上级党组织联系。对所管工作负安全责任。
9.党支部书记:
负责本支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工作,支部党员的发展工作,组织支部党员活动,对所管工作负安全责任。
10.办公室主任:
负责上级文件通知、接待,学校档案管理、学校事务性工作等。并负责教师值日、值宿、领导值班安排。对所管工作负安全责任。
11.教务处主任:
主管教学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责任。
12.政教处主任:
主管学生方面的活动,并对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负安全责任。负责安全教育大会的组织。
13.总务处主任:
主管学校总务工作,并对组织的各项总务工作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14. 团委书记:
主管学校共青团员工作,并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开展的团队的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15. 工会主席: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生活、工作状况的调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教职工开展活动,并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16. 实验中心主任:
负责图书室、电教、实验室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所管工作负安全责任。
17. 年级主任:
主抓年级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督促管理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18. 班主任:
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搜查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工作;发生紧急情况组织学生应急疏散。消除班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对品行不端学生,有严重疾病坚持上课的学生,家庭不稳定学生,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对此类学生呀密切关注、及时处理,建立档案,对在籍不上学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上报并处理。
19. 任课教师:
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如遇到紧急情况,要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服从学校指挥,组织好学生疏散撤离;课堂教学时,发现学生异常(发病,精神异常)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对上述各层的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损失,除上报处理外,学校要依规处理。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处以口头警告直至降职降级处分。每学年全校评选“安全工作优秀及“安全工作优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