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23-11-17

第一部分 

训练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训练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训练、竞赛工作计划,谋划重点项目布局。督促检查各运动队的训练 ,充分发挥训练效果。 

  2、负责组织各运动项目的选材、集训、科研、教练培训、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收集汇总保存各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确认名单及有关资料。 

  4、组织教练员(含外聘)制定多年、全年、阶段、月、周训练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负责教练员政治思想、专项理论的学习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做好教练员培训、交流等,不断提高教练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 

  6、负责收集各类竞赛成绩、表报,整理保存训练、竞赛、输送等相关资料及运动员、教练员技术档案。 

  7、负责上报运动队所需训练器材计划,改善训练条件,解决实际问题。 

  8、负责对各类集训安排、参赛队伍的组织、报名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上报。 

  9、负责运动员技术、成绩资料存档、统计报表等。 

  10、负责上报年度计划、总结。 

  二、训练办公室工作制度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全心全意为运动队服务,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与业务水平,对工作精益求精。 

  4、工作态度严谨热情,做到上下级一样。 

  5、加强办公室内外团结与协作,互相弥补,不推不靠。 

  6、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训练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抓好训练工作,领导和团结全体教练员。 

  2、领导组织教练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开展业务研究,总结交流训练经验。 

  3、检查教练员的各项计划、教案和训练情况,及时解决训练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4、科学选材,抓好各项目训练队的队伍建设工作。 

  5、严格管理学生,加强教练员思想教育工作。 

  6、制定好教练员的岗位责任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考评工作。 

  7、审定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做好风险金的收、退工作。 

  8、负责学校的训练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定期检查、定期测试、定期考核等工作。 

  9、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工作。 

  四、主管校长、主任看课、评课和训练计划教案检查制度 

  1、主管校长每个月至少下各运动队听课一次,并要求有听课纪录。 

  2、主管校长每年度要有目的地集中深入2—3个运动队认真地看课,检查训练任务的实施,调查训练质量的效果以及对课的评价等。 

  3、主管校长要定期审查教练的多年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教案等。 

  4、主管校长要定期召开教练员座谈会,讨论研究训练与实施的情况,检查课的规范执行情况。 

  5、主管校长在大赛前,负责审核参赛计划的制定,参赛技术,战术的制定以及深入训练场地。 

  6、主管校长每年度末,将各队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做以评价,并向全体教练员宣布。 

  7、训练办主任负责各运动队的计划,教案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 

  8、训练办主任每月要定期检查教案,每年度搞一次教案讲评。 

  9、训练办主任负责检查课的规范化和课的考勤。 

  10、训练办主任协助主管校长将年度计划的实施,课的执行情况,考勤的汇总等总结成文,下发各运动队。 

  五、训练计划制定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 

  为加强训练计划的科学管理,提高训练计划的科学质量,根据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学校特制定训练计划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训练计划标准 

  (一)、多年训练计划: 

  1、多年训练的基本设想和总任务。 

  2、各年度的训练任务。 

  3、训练指标及措施。 

  4、比赛安排。 

  5、测试和评定训练水平的时间与方法等。 

  (二)、年度训练计划: 

  1、对运动员个体的基本分析。 

  2、全年训练的基本任务。 

  3、制定运动员素质、技术、战术指标及训练的基本手段。 

  4、周期划分,各阶段训练任务、时数及训练的基本手段。 

  5、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 

  6、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 

  7、实施计划的措施。 

  (三)、阶段训练计划: 

  1、训练任务,各项训练内容的比例。 

  2、训练手段及训练负荷的具体安排。 

  3、各阶段训练结束要有测验。 

  (四)、周训练计划: 

  1、训练指导思想任务要明确。 

  2、负荷量、负荷强度要划明曲线图。 

  3、每周都要有对训练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总结。 

  (五)、教案: 

  1、课的任务、负荷。 

  2、准备部分、基本部分、结束部分的训练时间安排及训练方法。 

  3、课后小结。 

  二、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一)、多年训练计划应以省全运会为周期的头一年的十月份前完成, 交训练办公室。(含重点队员计划)  

  (二)、年度训练计划应在上一年12 月25 日前交训练办公室。经主管主任、校长审核签字后执行。(含重点队员计划) 

  (三)、阶段计划应在教案前部分提出, 以四个月为一个阶段进行安排。(含重点队员计划) 

  (四)、周计划应在教案中每周计划中书写,  每周一上午交训练办公室审阅。 ( 含重点队员计划 ) 

  (五)、教案要每天书写清楚, 包括完成情况,训练科每月 10 日前集中检查一次课时教案。 ( 含重点队员计划 ) 

  (六)、阶段训练结束后,当月把阶段训练总结交到训练办。全年训练工作总结应在每年的 12月20日前交训练办公室,在并存入教练员业务考核档案。 

  以上训练计划和总结的制定必须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楚、规范,要按规定时间准时交到训练办公室。 

  六、训练课质量检查制度与办法 

  1、教练员必须依据训练计划要求制定年度、阶段、周和课时训练计划,实施前报训练办,对课时训练计划随时检查、考评。 

  2、教练员要严格按照课时训练计划,认真上好每堂训练课。全年训练日不少于288天。 

  3、 教练员必须按照教学训练常规安排训练课的任务、负荷、结构、方法、手段,区别对待,课后有小结,突出重点队员的训练计划。         

  4、教练员要提前到达训练场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训练考勤制度。 

  5、在整个教学训练过程中,训练方法、手段要灵活实用,讲解示范要精炼、准确,充分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训练课的质量。 

  6、科研医务室检测监控训练到课堂,充分发挥心、肺功能、尿蛋白、血乳酸、训练恢复等生理,生化监控作用,将测试情况及时反馈给教练员,以科学指标指导检查训练课的质量。 

  7、检查训练课质量是提高训练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求教练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努力提高课的质量。 

  8、训练课质量检查这项工作与教练员年终考核挂勾。由训练办统一安排。 

  七、教学训练大纲考核制度和办法 

  一、教学训练大纲是国家颁布的测试标准,是科学评定运动技能的依据,所以教练员必须按照本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针对本队队员认真写好多年、年度、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并加以实施,由训练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地检查。 

  二、全校每年组织二次“大纲”测验,要求每项目有15%以上人员达优秀标准,25%人员达良好标准,及格以上标准应达到35%。训练办公室将测试情况汇入运动员技术档案并存入微机管理,同时,对达不到标准的运动队和教练员年终不能评先。 

  三、大纲测试时间为每年运动队冬训阶段前后进行,要求全员参加测试,特殊情况可做补测处理。 

  四、没有大纲的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我省业余训练水平,国家级、省内同年龄段年度比赛成绩,自行编写大纲,进行测试。 

  五、大纲考核由训练科按大纲测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项目教练员参加裁判工作。 

  六、大纲测试工作是检验选材、训练的主要依据之一,要求各队教练在此项工作中认真对待,不弄虚作假,如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八、四平体校训练场馆使用规定 

  1、外来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进入训练馆。 

  2、爱护馆内器材,无故损坏馆内设备者照价赔偿。 

  3、训练场地器材,在训练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禁止在训练场地吸烟和大声喧哗、打闹。 

  5、保持馆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 

  6、训练馆内器材,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拿出馆外或外借。 

  7、训练场地禁止乱拉电线,训练用电需有管理人员统一解决。 

  8、禁止穿硬底鞋在训练垫上训练。 

  9、训练后及时打扫馆内卫生并关灯、关门窗。 

  九、科研医务室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 

  3、定期检查测试仪器,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据实记录测试数据, 及时将数据反馈给教练员、运动员,   对运动队进行科研跟踪监测,科学指导训练。每年对 运动员定期体检。 

  5、严格管理仪器,防止损坏和丢失。非本室人员严禁动用仪器。 

  6、参加测试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地进行测试,严禁大声喧哗及打闹。 

第二部分 

教练员管理制度 

  十、四平市青少年体校关于教练员聘任办法(试行) 

  一、聘任原则 

  1、坚持择优聘任、根据训练任务的要求,鼓励平等竞争。 

  2、坚持满负荷工作量聘任,每一个被聘人员均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明确的职责要求。 

  3、主管副校长根据训练需要和教练任职条件,对各项目有聘任、缓聘、不聘的权利,教练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受聘教练基本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承担相应训练、教学的能力,并具有拟聘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受聘人员义务 

  1、接受聘任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及聘任条件、努力工作认真完成规定任务,并接受考核。 

  2、服从领导,服从分配,遵纪守法。 

  四、聘期 

  聘任时间为四年,每年考核一次。 

  五、受聘人员待遇 

  1、按国家规定,领取相应的国家工资及有关补贴,按规定条件参加晋职、晋级。 

  2、根据考核评定结果,享受年度一次性奖励,奖励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 

  六、聘任程序与权限 

  1、教练员的聘任,由主管校长根据需要提出拟聘名单,校长同意后由训练办公室聘任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发给聘书,报学校备案。 

  2、聘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聘期,任期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一经签约就应认真履行,违约者按规定处理。 

  3、为加强监督,做好聘任工作,成立教练员聘任小组,负责研究审议本单位教练的聘任事宜,认真贯彻任人唯贤的路线,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公道正派,不得拉帮结派和挟嫌报复。 

  七、关于待聘、拒聘人员 

  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落实工作岗位而未被聘任的人员为待聘人员。 

  凡不接受单位聘任或虽然聘任,但不服从具体工作安排,不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为拒聘人员。 

  有关部门要做好待聘、拒聘人员思想工作,待、拒聘人员应积极主动在校内外联系新的工作,有关部门也应协助推荐新的工作单位。 

  八、其他 

  1、不被聘任人员申请停薪留职按《学校总体改革方案》中有关规定执行。 

  2、贯彻鼓励竞争,择优上岗原则,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十一、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教练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平青少年体校是训练单位,各项目运动队教练员在我校占主导地位。为加强我校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教练员廉洁自律、敬业奉献、勇攀竞技体育高峰的优良作风,激励其为我争光,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四平市体校是各项目运动队教练员的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教练员的选调、聘任、考核、解聘、处罚。  

  第三条 教练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体育、教育方针,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专项运动技能的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第四条 教练员要遵守《教练员守则》,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强化科学训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本队队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教练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修养水平,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第二章 训练课与质量检查 

  第六条 教练员按教学训练大纲、训练任务的要求,制定齐全规范的多年、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及教案。 

  第七条 教练员要按训练计划上好训练课,科学地、高质量地完成训练任务。上课时要做到不吸烟、不闲谈,准确示范、及时指导,严禁随意离开训练场地。  

  第八条 教练员要文明训练,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训练一起抓,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绝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体罚学生。  

  第九条 教练员要满课时训练,每周不少于六个训练课次(不含早操),每课次不少于 2 个小时(可根据各队实际自行调整),早操不少于一小时,每月可安排 3--4 次休息。  

  第十条 教练员要积极地定期对运动员进行机能评定和测试,并将测试内容、时间及有关数据资料记入运动员技术档案,根据有关数据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训练。  

  第十一条 教练员要高度重视训练课上学生的人身安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预防伤害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杜绝伤害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对训练课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强化训练工作的管理,提高训练质量,达到最佳训练效果;对教练员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教案将定期进行检查,年终进行一次评估,并进入教练员业务档案。  

  第十三条 训练办公室将建立训练检查情况记录簿,对于检查情况及时做记录,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检查内容包括:教练员携带的教案、制订的训练计划;训练时间、活动量、活动强度、密度是否达到要求;训练课的手段、组织方法是否合理等。 

  第十四条  为对训练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教练员在每个阶段训练结束后,组织一次测验比赛,并及时把测验结果交到训练办公室。  

  第三章 业务培训 

  第十五条 教练员必须积极参加全国和省、市举办的专项培训班,遵守培训班学习要求。  

  第十六条 依据实际情况,订购必要的资料,并尽力增加订购资料的数量与种类。对在全国、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教练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教练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未达到所规定学历的,要在四年内通过体育院校进修或采取自学考试、函授等多种方式达到相应文化程度。  

  第四章 解聘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教练员聘任期一般为四年,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任期内享受上级规定的各种待遇。  

  第二十五条 搞活用人机制,使教练员能者上、庸者下。实行评聘分开,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称职者、由于身体健康情况不能胜任者、自愿提出辞职经批准者,予以解聘。  

  第二十六条 在竞赛活动中营私舞弊,致使我校荣誉、利益受到损害者,解聘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未经学校同意,以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我校培养的运动员转给外省、市,从中谋利,使我校利益受到损失者,解聘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唆使、纵容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给我校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解聘的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输送过程中“卡、拿、要”或违反选材、输送的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解聘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加强对教练员的培训、考核、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做到知人善任,合理使用人才。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本着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原则,加强对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能打硬仗的教练员队伍。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教练员,认真解决教练员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使其集中精力搞好训练和比赛。  

  第三十三条 教练员要对运动员进行 24 小时全方位管理,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凡所训运动员出现违纪现象,在处分运动员的同时对教练员酌情给予处理。   

  第三十四条 教练员要对运动员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严禁运动员目无组织、自由散漫,严禁运动员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第六章 岗位职责与任期目标 

  第十八条 教练员主要任务是向市以上各级运动队(吉林省体校、吉林省体工队)输送高质量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十九条 教练员负责运动队的选材、教学训练和比赛,加强运动员“四防”教育。  

  第二十条 教练员所带队员常年不少于 16(集体项目25)人,在全省年度比赛上完成二枚金牌任务。  

  第二十一条 对教练员考核是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管理水平、训练、比赛成绩、指挥能力、完成训练计划的情况、选培人才的合格率和成才率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教练员业务档案,并在每年年终结合教练员的年终总结对教练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第二十三条  任期内完成任务,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按政策规定从评先进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完不成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处理,直至解聘。  

  十二、教练员训练管理规定 

  一、训练必须制定好每次课的训练计划,任务明确,内容具体。 

  二、在训练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三、训练时要遵循运动规律,掌握学生个人特点,做到区别对待。 

  四、训练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运动员着装和场地器材,确保安全。 

  五、训练时不准吸烟,不准酗酒,不准接电话和会客。 

  六、不准无故不训练,有事时将计划安排落实好。 

  七、树立防火、防盗意识,每次训练后,要检查好门窗、 

  器材等物品。 

  十三、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教练员年度考核评优办法 

  为了对教练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有效评价,为晋职、其他评优和调整工作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岗的教练员。 

  以下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一)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 

  (二)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及以上; 

  (三)经单位同意,借调、停薪学习超过半年及以上; 

  (四)待岗。 

  二、考核的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德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德: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和服务意识等; 

  (二)能: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胜任本职工作情况和开拓创新能力等; 

  (三)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等; 

  (四)绩: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及取得的成果等。 

  三、考核的等级及标准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60分以上)、良好(50—59分)、一般(40—49分)、差(4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候选人: 

  在日常训练和输送运动员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或所带运动员取得优异比赛成绩,获得各级荣誉表彰,综合考核分数60分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差: 

  1、责任心差,在工作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坏影响; 

  2、纪律涣散、消极怠工,未完成工作任务; 

  3、缺乏履职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拒绝承担工作任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秩序; 

  5、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或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6、当年度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当年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 

  8、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旷工3天以上; 

  9、其他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为差者。 

  (三)以下情况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1、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或在试用期的; 

  2、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3、上一年度受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 

  4、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的人员。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采取领导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的程序为个人填写考核表、民主测评、领导考核、个人意见、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晋级、晋职、奖惩的主要依据。考核优秀的教练员,学校在晋级、晋职等方面优先考虑;考核良好、一般的人员,具有评选先进、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考核差的人员,次年不得晋级工资、晋升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并扣发半年岗位津贴。 

  (二)年度考核差的人员,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可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或连续两年考核差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六、考核的组织 

  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组成。 

  七、综合考核细则见考核评定表(表1) 

  十四、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教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 

  1、学校实行门卫记录签到制度。门卫工作人员需认真记录,实事求是。所有教工人员必须按照制度执行,不按时签到、签退者,一律视为旷职。 

  二、请假 

  1、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病事假,由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 

  请假必须在早上班前,午上班前。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职处理。 

  (2)一日之内病事假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3)二日以上病事假须经校长批准; 

  (4)公假:外出办公事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教练员因开会、业务培训、进修等需要请假时,须提交学校及上级部门时间安排通知; 

  注: 

  ①请假人员须事先沟通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②各类假满上班后须及时到主管领导销假。 

  2、病假:三日以上病假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如果患病未痊愈,需补交病假证明。 

  3、事假:除特殊原因外,不许请假耽误训练。 

  4、婚假:提倡寒、暑假办婚事。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7天,子女婚假2天。 

  5、丧假:直系亲属丧假3天,外地5天(特殊情况除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假期超过期限或非直系亲属丧事均按事假处理。 

  6、计划生育假和产假: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假21天。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3天。产假期满必须按时上班,特殊情况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孩子十八个月之内可以送奶,每天上、下午各一小时,超过时间视为事假。 

  7、婚、丧、产假均含法定假日和双休日。 

  三、旷职 

  1、无故不到校者即为旷职,扣发旷职期间的全部工资。 

  2、以下情况亦视为旷职: 

  l 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l 超假而未履行续假手续者; 

  l 工作调动未正式办理手续之前无故不到校者; 

  l 超过20分钟未请假者; 

  l 学校检查,漏岗溜号者。 

  出勤情况实行月统计、年累计,其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十五、关于教练员参加岗位培训的要求 

  1、培训期间所有学习活动均要服从培训机构安排,严禁个人行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2、培训期间遵守所在地的相关纪律,如防火、作息时间等。 

  3、培训期间禁止酗酒,必须遵守考勤纪律,上课守时,将手机关闭。 

  4、上课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培训课程。 

  5、因个人原因没有取得培训合格证,责任自负。 

  十六、教练员岗位责任制 

  教练是提高运动水平的关键,他是学生的楷模,对学生要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即抓好专项训练又要管好生活纪律,思想作风、文化学习,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运动员,所以教练必须做到: 

  (一)、教育者首先要热爱教育,教练员是学生的楷模、榜样,要求学生做到的,教练员首先必须做到,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1、遵守训练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教练员必须提前到,做好训练前准备工作。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3、对学生说话和气,耐心指导,禁止责骂和体罚,批评要注意教育方式。 

  4、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二)、训练要有计划,即多年、阶段计划,周训练计划和课时计划。 

  (三)、要科学训练,提高训练质量,多出人才,提高运动水平。 

  1、本着从小培养,系统训练,打下基础,逐年提高,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方针。按比赛的年龄结构,选好苗子,防止造成人才浪费,选材成功率达到70%以上。 

  2、训练要严格要求队员,贯彻"三从一大"的原则和"两严"的方针。 

  (四)、严格管理 

  1、对学生进行学习、训练目的教育,以及学生守则教育,使学员明确训练方向和学习目的,以便更好地学习和训练,遵守校规、校纪,做到遵纪守法。 

  2、对学生全面管理,除学校的教育外,配合学校进行联防教育。即班主任、家长、教练三结合,建立奖惩,学生出勤考核制度,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五)、参加省赛,每年要拿1—2块牌。每周期3—4年,向省队输送1—3名运动员。 

  (六)、教练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一切活动,提高学校知名度,为体育事业做贡献。 

  十七、教练员业务学习制度 

  一、要正确认识运动训练的重要性,加强现代训练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训练理念。 

  二、教练员按时参加业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三、认真做好笔记,并有心得体会。 

  四、自学或阅读时要有心得体会。 

  五、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 

  六、加强常规教学训练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训练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七、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完善自身的业务素质。 

第三部分 

运动员管理制度 

  十八、运动员住宿管理办法(暂行) 

  1、有损于大楼卫生和不安全的物品不准带入楼内。 

  2、学校实行右侧通行,学生应主动给老师和客人让路。 

  3、楼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和追逐。 

  4、要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个人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 

  5、不准在楼内墙上钉涂粘贴和有损于大楼卫生及不安全行为。 

  6、要爱护楼内各种设施不准损坏任何公物。 

  7、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准私自留外来人员住宿。 

  8、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起床和就寝,不准影响他(她)人休息。 

  9、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闭水关电。 

  10、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有关人员通报批评、警告、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并依照学校总体改革方案给予有关人员罚款。    

  十九、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运动员选材测试及注册制度 

  一、教练员必须坚持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立足本地,按照各运动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开展选材和运动训练,积极为省优秀运动队选拔高质量的后备人才。 

  二、凡我校参加省运会、省年度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吉林省运动员管理注册登记。 

  三、运动员一经选拔入队,教练员必须及时向训练办公室上交该生资料,学校建立该生档案。 

  四、运动员入队必须经训练办公室考核,对其进行身体素质、机能测试,检查身体健康情况,方可入队。 

  五、教练员必须认真准备每年的全省注册工作,并保证队中至少有8名队员适应省运会年龄段。 

  六、每年教练员八月末必须深入到县、镇、乡进行广泛细致的选材,并于九月初新生集训。 

  七、运动员进队后不得收取规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选材和育才结合,每次选材测试情况须及时反馈给学校训练科和教练员,以便择优选材、提高成才率。 

  二十、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运动员进退队管理制度 

  根据业余学校的特点,为了提高人才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了培养输送合格的后备竞技体育人才,对在校训练的运动员根据考核实行运动员退队管理条件,具体办法如下: 

  1、各教练员招生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年龄特点、队伍梯队建设需要、运动技术水平、身体条件及思想道德作风等相关因素。 

  2、运动员入队必须填写进退队登记表,由训练办审批后,分别到其他科室办理登记入学、入伙等手续,并交上照片。 

  3、运动员在校短训期间,由主管训练校长带领训练办公室及教练员根据在训队员的身体条件,全面身体素质、专项素质及专项能力、思想素质、心理等方面进行考核与审定,对不合格的队员随时退回原学校。 

  4、新生入校后一个月为观察期,如不符合招生标准或违纪等问题,学校将对其退回原单位处理。 

  5、新生入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发生违纪违法现象,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退队开除处理。训练中不得无故旷课,凡请假和旷课达到一定次数,经教练员报请训练部门,有权终止学校对运动员的训练投入。 

  6、训练课考勤由各队教练员负责,文化课考勤由文化课老师负责。 

  7、对运动员退队工作由主管校长、训练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一、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训练监控制度 

  为保证我校的训练工作能够严格地按照学校制定的训练计划实施,使得日常的训练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并最终达到预期的训练效果,保证训练质量,特制定以下监控制度。 

  1、要求全体教练员必须把课时、周期、年度训练计划对应起来,互相衔接对应,使得各队的训练课要有的放矢。 

  2、各队教练员的教案每周一交学校训练办公室审阅,以便随时掌握各队的训练情况。 

  3、学校不定期的抽查教练员教案。 

  4、学校训练办公室每周最少二次到各队训练场馆考核训练课,以便随时掌握各训练队的训练实际状况。 

  5、科研人员要不定期对运动员进行科研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教练员,为运动队的训练监控做好服务和指导。 

  6、教练员要掌握一定的科研知识,对运动员在各种状态下的反应,要及时做出合理判断,避免发生各种运动损伤。           

  7、对重点运动员在训练中每个阶段的机能、生化、一般身体素质、专项机能等情况进行测试,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二、运动员训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运动员训练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训练技术档案的规范化,根据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学校特制定运动员训练技术管理制度。 

  一、运动员技术档案是学习训练经历的记录和重要参考资料,也是对教练员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依据。 

  二、运动员的训练技术档案主要记载运动员自入学到毕业(或输送)时期的机能评定、身体形态、素质及技战术水平和比赛成绩,运动员成材全过程。 

  三、有关人员和教练员要认真填写、收集、保管、整理好技术资料,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资料。 

  四、运动员训练技术档案为教学训练资料,由训练办公室统一存档,供教学训练使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二三、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运动员训练考勤制度 

  根据我校的特点和性质,为提高训练时数及训练质量,对在训运动员实行以下考勤制度。 

  1. 建立健全运动员请、销假制度,要求训练期间运动员必须按时到训练地点进行训练,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教练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2. 执行训练计划时,要认真按教练员的布置与安排去完成训练任务,如在训练中不认真视为旷课处理。 

  3. 运动员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算一次旷课: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十次要通报批评,并令其检查,累计旷课达十五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 

  4. 运动员训练考勤由教练员具体执行,在教案本上记录考勤情况,训练办进行抽查并在年底进行汇总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二四、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运动员输送规定 

  一、 教练员必须树立输送第一的思想,积极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高质量的运动人才。 

  二、 体校运动员必须参加省优秀运动队组织的集训和试训,并服从选招。 

  三、 在优先保证向省体校输送运动员的前提下,为提高全省各级各类体校的办学效益,增强活力,本着组织批准、个人自愿、互利互惠、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原则,允许市州之间、省市区之间的体育后备人才有序、有偿交流。 

  四、 各教练员不得私自将运动员向外省市交流,确实需要向外交流的,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报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 教练员不许在运动员输送上吃、拿、卡、要,为个人谋取利益。 

  六、 动员参加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经过集训、试训后未被选中,教练员必须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七、 教练员每年必须完成学校交给的输送任务。 

  二五、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运动员参赛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运动员的管理工作,为了达到育人夺标的办学目的,使运动员在德、智、体几个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指定以下运动员参赛管理制度。  

  1、各项目参加全省比赛的运动员首先由主教练执比赛规程和通知单申请参赛人员、人数。训练办公室根据参赛人员的训练水平、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等方面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在确定参赛成绩、名次指标合理后报请主管校长,经校长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参赛。 

  2、凡我校队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地、市级比赛,必须由原输送学校具体联系并提交参赛队员名单交训练办公室,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参赛。 

  3、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外出比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按学校管理条例给予处理。 

  4、各项比赛后,由训练办公室负责对学校进行汇报总结并上交成绩册,训练办公室对成绩进行汇总、存档,并及时填写运动员技术档案,对运动成绩突出的运动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5、运动员外出参赛,需认真听从教练员指挥安排,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及赛会要求。 

[纠错]